在消费者选购重疾险产品时,通常都会被“提前给付”和“额外给付”这两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干扰。那么,额外给付是什么意思?额外给付和提前给付有何区别呢?下面小沃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。
额外给付是什么意思?
额外给付指的是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规定的事故,且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额外给付条件,保险人在给付基本保额的基础上额外给付一份保险金。额外给付的保险金,通常为合同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,具体按照合同规定执行。额外给付最主要的应用是在重疾险中,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重大疾病,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。
额外给付的特点
不影响主险保额
额外给付的最大优点就是不影响主险的保额,主险该赔多少就赔多少。
总体保额多
如果投保的是额外给付的保险,由于赔付时不减少主险的保额,因此总体的保额会比其他方式下的保额多一些。
身故再次赔付
额外给付重疾险在重疾出险给付后,如果被保险人最终身故,还可以再次赔付相应的寿险保额。
额外给付和提前给付的区别
以额外给付型的重疾险为例,如果被保险人发生重疾险赔付时,是不会影响寿险和其他责任保额的保险;提前给付通常就是和寿险绑定在一起的,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,假设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疾,保险公司在赔付保额之后,相应的寿险保额会减少。
以某一寿险为主险为例,寿险的保额为20万,重疾险保额为10万,如果选择额外给付,在重疾险出险后凭诊断书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0万,寿险的20万保额不变;如果选择提前给付,重疾险出险后拿到10万保额,寿险保额会相应的减少10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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